







转发省国资委《关于陕西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职工住房事宜的函》的函
索引号: | ZDDBG18084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1〕847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转发省国资委《关于陕西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职工住房事宜的函》的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12-14 |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职工住房事宜的函》(陕国资规划函〔2011〕170号)转发你们,请你单位按照省国资委的具体要求和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尽快办理前期手续,开展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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